第一條 為了規範校園新媒體的建設和管理☀️,促進校園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,充分發揮校園新媒體在展示學校形象、發布新聞資訊和服務師生員工等方面的積極作用,加強學院(部門)微信平臺、微博等新媒體管理,根據上海市教委宣傳德育工作要求,結合學校實際情況🙎,製定本辦法👩🏽🏫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校園新媒體,指以學院(部門)建設🔇、認證並作為官方認可運行的新媒體平臺,包括微博👋、微信等👲🏊🏻♀️。
第三條 新媒體建設本著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😒,遵守學校各項相關規章製度,按照“誰主辦,誰負責”的原則進行管理。各學院(部門)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製度和運行機製,包括建立責任體系、落實工作隊伍、完善發布審核機製等🧑🏼🎄。
第四條 黨委宣傳部是學校新媒體歸口管理部門,其職責是製定管理政策🦸🏽,統一管理🧑🦯➡️、協調,監督檢查新媒體運營狀況等。
第五條 學校對校園新媒體實行登記備案製度。需要開通新媒體公眾平臺的學院(部門),事先須填寫《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新媒體登記表》,所在學院(部門)管理責任人需簽字並加蓋學院(部門)公章。賬號名、後臺管理人員或維護方式發生變更🤦🏼♂️👩🦰,應在一周內,以書面形式報黨委宣傳部備案。
第六條 學校對校園新媒體實行分級管理製度。學校官方微博、微信公眾號為一級平臺,由黨委宣傳部直接管理。各學院(部門)官方微博、微信和其他新媒體平臺為二級平臺,由各學院(部門)負責建設和管理。各學院(部門)需對其他下屬組織開設的新媒體加強管理。
第七條 以個人名義創建的新媒體平臺,不得以“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***”或相似名義運營🏄🏼♂️,且本人對所發信息負全部法律責任。
第八條 校園各新媒體平臺註應有明確的定位和服務對象🙎♀️,註重個性發展❓,提高文化內涵,避免重復建設🧔🏼♀️。
第九條 建立新媒體內容發布聯動機製。在涉及學校重大事項或突發事件危機應對時,各新媒體平臺應按照學校官方微博🚢、微信的發布信息進行轉發,嚴禁私自發布相關信息。
第十條 建立新媒體內容發布審查機製🫱🏻。新媒體平臺建設管理由學院(部門)及相關責任人對所發布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嚴格執行“先審後發”製度,嚴禁發布不實、虛假和錯誤信息。
第十一條 建立信息糾錯機製。新媒體各平臺對已發布的不當信息要及時處理🏘。如是有損國家🦹🏿♂️、社會、學校聲譽等的不良信息,須及時向黨委宣傳部報告。
第十二條建立保密管理責任製🧝🏻♀️。嚴格遵守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新聞宣傳報道保密管理相關規定📓,嚴禁發布涉密信息。
第十三條 新媒體各平臺責任單位必須切實加強賬號管理和內容監管,確保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🩳,對出現違規內容的新媒體平臺,情節嚴重並造成不良後果的,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責任🚶🏻♂️。
中共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委員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