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關於調課、停課👩🏼🍳、調換教師、教室的規定》
為穩定教學秩序,規範教師的教學工作保證教學質量,對教師調課,停課、 調換教師和教室作如下規定🛥:
一、教師🌃、學生都應嚴格按照學校排定的課表上課👮🏼♂️,未經批準🕚,一律不得擅自調課、停課、調換教師🥜🍃、教室🍲。
二🤛🏼、教師如因事、因病需要調課的👩🦯🧝🏽♂️,應於兩天前向本院(部)提出申請💁🏻🚶🏻♀️➡️,填寫“教師調課(停課)申請單”,經院(部)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送教務處核準後,辦理調課手續,確定具體上課時間和地點🤗,及時通知學生。
三、凡需停課者,應於兩天前向本院(部)提出申請,填寫“教師調課(停課)申請單”,經院(部)領導同意後報送教務處,10 學時以內的停課🏄🏽♀️👩🦯➡️,由教務處審批,10 學時以上的停課由主管教學校長審批。所缺課時必須另行安排時間補上®️。
四、更換任課教師🪧,需填寫“教師調課(停課)申請單”,經院(部)負責人同意☀️💆🏿,教務處批準後執行。
五、上課教室不得隨意變動或占用☎️。因故需臨時變動或借用教室,教師本人需到教務處辦理有關手續。
六、教師在任課期間🎴,盡量不安排出差,確需公出的,必須經院(部)主管領導批準,並落實代課教師或辦理調課手續,報教務處備案。
七、所有調課🧑🏻🔧、停課,調換教師和教室均以教務處下發的“更改上課通知單” 執行💂🏼♀️🎟。
八、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